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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福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5年4月1日生效。
張貼日期:2026/03/31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5年4月1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17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123C號令辦理。
二、牙醫(第三部)修訂內容摘要如下,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
(一)第一章門診診察費第二節符合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之牙科門診診察費:修正00305C「符合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之牙科門診診察費 1.每位醫師每日門診量在二十人次以下部分(≦20)—處方交付特約藥局調劑」等十四項調升支付點數。
(二)第三章牙科處置及手術
1.第一節牙體復形:修正89011C「玻璃離子體充填」支付規範。
2.第二節根管治療:修正90003C「恆牙根管治療(三根)」等四項調升支付點數。
3.第四節口腔顎面外科:
(1)新增92133C「週日及國定假日牙醫門診處理-每次門診限申報一次」(800點)診療項目。
(2)修正92043C「顳顎關節脫白整復—無固定」三項支付規範或中英文名稱。
4.修正附表3.3.3項目一(一)2.不列入計算內容,酌修文字。
三、上述公告修正內容電子檔已刊登於全聯會網站,供會員自行下載,全聯會網址:www.cda.org.tw;路徑:公告修正内容:法規資料庫>全民健保總額相關法規>總額相關法規。